行車糾紛時千萬在第一時間報警,也希望這名男子得到法律的制裁!
雖然這是20150506的舊新聞,但再次看來還是很嚇人,開車什麼人都有,遇到這種事記得第一時間就報警,千萬不要拖,當然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也要有裝啦!
這件事已經一年了,不知道這麼男子是否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呢?
我會跟法官說我出於防衛性駕駛,他下車破壞我車輛、限制自由加恐嚇行為,本人生命受暴行脅迫,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,為了保護車上家人及自己生命安全,直接就給他撞下去,避免該男子再度做出什麼更可怕的事!
不過我比較擔心是自己的老婆會遇到這類人,因為那種情況真的會按喇叭後超車,而我是默默的超車。
但是遇到這種人,我就真的不會客氣,為了家人及自身的安慰,不小心撞死他,背負殺人的罪責,依台灣的法律就看恐龍法官及檢察官怎麼起訴我了。
婦人開車下班,竟然遇上惡煞攔路砸車!地點在高雄建國交流道,休旅車駕駛,好幾次,急煞逼車,一下交流道,車門一開,駕駛二話不說,就揮拳,狠砸車窗,擋風玻璃,也碎成蜘蛛網狀,男子失控到,把雨刷跟後照鏡,給拆了,甚至還從車上拿出鋁棒,用力猛搥,車內的婦人,嚇壞了,驚聲尖叫,警方根據車牌,已經找到車主,原定今天他應該要到案說明,但一直都沒出現,甚至還辯稱,自己當天出國,砸車的不是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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